速递易“超时收费”惹恼消费者

快递价格 2017-09-20 10:38www.guomeikuaidi.com快递价格查询
“双11”后,设置于重庆各居民小区、用来存放快递包裹的速递易智能柜,免费存放时间由原来的48小时压缩为4小时,超过4小时收取1元。此举引发消费者不满。部分小区对速递易发出通牒,要求限时解决,否则断电封柜。面对消费者的不满,速递易最终于11月22日作出让步,取消试行了11天的新规。
超4小时收费1元
11月11日,重庆南岸区青青佳苑小区业主黄女士在网上抢购了两双袜子,一盒休闲食品。11月14日上午,她收到速递易发送的两条短信,提醒她去小区智能柜收取包裹。
黄女士下班后,到小区凭开柜密码取包裹,发现智能柜无法打开,显示屏弹出一个窗口,告知每个包裹要收取1元的超时费,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支付宝支付。黄女士以为系统出错,或是不法分子植入了骗钱软件,便重新输入密码,但还是无法打开。
黄女士拨打速递易客服电话,被告知从“双11”开始,包裹在智能柜的免费存放时间由之前的48小时改为4小时,超过4小时要收费1元。
黄女士非常气愤,质问速递易更改收费规则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而且,她只能下班后去取包裹,现在限时仅4小时,这不是有意要坑害消费者吗?
客服人员提醒说,手机短信已告知要收费。黄女士这才仔细阅读短信“‘双11’让快递飞起来!为保障您及他人通过智能柜收取包裹的权益,缓解快递公司仓配压力,本次为您免费存放4小时,请及时取出快递,以免付费。”
黄女士告诉记者,两个包裹商品总价只有20多元钱,超时费1元钱虽然不多,但也占到商品总价的5%,“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速递易单方面变更规则,搞突然袭击,让人受不了”。
或为缓解成本压力
近期,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问题。11月1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速递易所属的成都我来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1月11日开始,速递易在重庆、台州、南充、潍坊、襄阳5个城市,试点推行包裹存放超4小时收费1元的新规定,缩短超期收费的时限主要是出于提高派件效率、缓解快递公司仓配压力、督促消费者及时取件的考虑。
为什么4小时之后就收费?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由快递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快递行业每天有两个派件高峰,即上午9点至11点和下午2点至4点,两个高峰期之间的间隔大约是4小时,数据显示,5个试点城市日均快件处理量超过25万件,4小时内取件量比以往提升了70%以上。
针对上班族无法回家取件的问题,工作人员在表达了歉意之后说“只有委屈消费者中午回家去取件。速递易的智能柜属于小区公共资源,如果被包裹长时间占用,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浪费。”
一位快递行业的资深人士认为,速递易借“双11”之机匆忙出台收费新规,更多是成本的压力所致。据悉,速递易目前已在重庆2400多个小区安装了智能柜,每个智能柜的成本是3-4万元,,场地使用费、电费、网络费、短信费等维护费用,也水涨船高。
速递易目前的收入来源,主要靠向快递公司收取开箱费及柜面承接的广告费。开箱费收费标准为小格子0.4元/次,中格子0.5元/次,大格子0.6元/次,算上折扣,平均0.2元-0.3元/次。
相对于前期的巨额投入,现有的收费模式让速递易压力倍增。于是,速递易把目光瞄准了基数庞大的超时费。“,起初为抢占用户推出免费政策,以致大家都习惯了免费模式,转为收费后,消费者难以接受。”该人士说。
速递易取消收费
消费者自然不愿买账,他们要求快递人员直接将包裹送到家中或办公室,不要存放到速递易智能柜。有的还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将速递易赶出小区,引进不收超时费的“收件宝”“丰巢”等品牌智能柜。记者在渝北区竹韵山庄小区,看到业主委员会11月16日贴出的暂停使用速递易的公告“速递易由原签订的免费48小时缩短为4小时,相当于向业主变相收费,严重违背了之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希望速递易公司尽快落实合同条款并立即实施整改。在此事项未协商完全解决的前提下,小区业委会将对速递易进行暂时断电封柜处理。”
在南岸的翡翠明珠小区,物业公司也发出了通牒将在11月27日对速递易智能柜进行断电,直到速递易公司作出调整为止。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速递易一是违反了当初的约定,二是4小时的规定太不人性化。
由1元钱引发的风波,让速递易始料未及。11月22日,速递易重庆地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从消费者和物业公司的反馈来看,收费新规确实引起了不小的反应,此次更改规定考虑不够周全,有些匆忙,在此向消费者说声对不起。从11月22日起,5个试点城市取消“超过4小时收费1元”的规定。在新的优化方案出台前,速递易将一直实行全部免费,并且没有时间限制,“新的优化方案将会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感受,并提前一个月让消费者知晓、消化”。
●专家观点
消费者不应付保管费
重庆九龙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陈涌速递易更改收费标准应提前公示,像这种临时更改收费标准,消费者不给钱就无法收取包裹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
从《合同法》角度来讲,不管是免费48小时还是免费4小时,让消费者为超时费买单都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自己或经销商已向快递公司支付了快递费用,快递公司就应把包裹送达消费者手上。送达协议和速递易的智能柜没有任何关系。快递公司把包裹放入速递易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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