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管制不能一关了之
快递知识 2018-10-23 12:46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继今年3月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后,国家邮政局再度出手整顿市场。据悉,近日又有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涉及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多家大型快递企业。
快递业的迅速扩容难免滋生各种质量问题,重拳取缔不合规企业有助于净化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但应看到的是,现代经济发展对快递服务有着巨大的内在诉求,相关部门对快递业的规制除了“大棒”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科学引导与培育。
事实上,此次被清理出局者多为加盟公司。它们自身都是法人实体,在与大型快递企业签订加盟许可协议并接受一定培训和指导之后,便自行展开业务。可见,消费者日常面对的同一快递品牌,很可能是由多个企业组成的松散型联盟。虽然借由这种粗放的经营模式,相关快递品牌可以快速布局网点、共享规模效应,但当企业之间的利益诉求发生冲突时,也难免会产生内耗。诸如,加盟公司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可能会导致快件延误和丢失等业务瑕疵,而业内又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补偿机制,往往会引发客户的不满情绪。加盟店服务意识的淡漠无疑会损害快递品牌的市场口碑,而一旦遭到取缔,则会让本来完整的网点布局折翼。
这一现象折射出当前我国快递业的“短板”。当下,我国快递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体制不完善、行业准入门槛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以至于很多快递企业选择了低端路线。但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网购消费模式快速崛起、经济实体业务往来激增,这些因素在客观上催生了对快递服务的巨大需求。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到23.4亿件,比2006年翻了一番;当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74.6亿元,占第三产业总值的0.34%。这表明,快递服务业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应当受到高度重视和支持,但如何打破快递服务水平低下的“瓶颈”,还需管理者多加斟酌。就此而言,突至的严厉惩戒措施虽可起到以儆效尤之效,却不足以呵护快递业的健康成长。
从快递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在逐步放开快递市场的过程中,都采取了“政策定向、制度先行”的改革模式。
以诞生了联邦快递和UPS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的美国为例,在快递业发展初期,美国政府也面临着如何处理好民营与传统邮政业关系的问题,而其最终选择了放宽管制、调整邮政专营权范围的政策思路,这为快递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在实践中,美国快递业日常运作管理则是以协会自律的形式展开。1976年创建的美国快递及物流协会,着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作为行业代表,该协会不仅在政策既有框架下对企业运作提出了细致严格的要求,而且还与国土安全部、运输部、商务部、国会和政府领导人以及其他协会保持密切联系,有效推动了行业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并提高了业内信息共享的进程。凭借行业协会的高效服务,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UPS等企业纷纷采取总部集权式运作,利用信息优势不断扩大客户服务范围,进而成长为全球性的快递巨头。
反观国内,2008年7月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认可了快递企业的市场地位,此后出台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新《邮政法》又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指向。所以,我国快递业基本完成了“政策定向”的第一步。但遗憾的是,快递业长期以企业“单打独斗 ”为主,难以形成共同成长的“合力”,服务质量也鲜有突破。
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类似“美国快递及物流协会”的中介平台的缺失,在邮政部门联合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综合监管的模式下,包括行业标准拟定、专业人才培养、市场信息整合等重要工作没有明确的落实归口,在宏观政策指向与微观具体执行之间产生了断层。一个典型案例是,现在许多快递业务员要求客户先签收再验货,对于这一有违公平的“潜规则”,消费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没有权威制度给予支持的困惑。显然,类似的操作层面工作,需要一个明确的执行部门承担起责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马漫红(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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