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送到目的地 物流公司中途声称要加价

快递知识 2019-10-31 07:50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说好物流费后,物流公司答应将货会送达指定地点,却中途玩起加价。近日,消费者蒋女士遇到这件烦心事。

蒋女士委托辖区某物流公司快运一批货物至哈尔滨双鸭山,并且双方约定好货到付款。当货物在两天之后到达哈尔滨时,蒋女士又接到了物流公司的电话,对方声称货物已到哈尔滨,但是还需蒋女士出30元转运费才能运到双鸭山,不交的话,只能让收货人到指定地点收货。

明明说好了货物运到双鸭山的,怎么就又要加钱了呢。蒋女士在与物流公司交涉未果后,无奈投诉到武进区消协横山桥分会。横山桥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指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消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流公司有责任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将货物送至目的地,并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经过教育和引导,物流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会在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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