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快递需公平竞争 规范发展
高速铁路旅客列车承运小件快运业务,是充分利用铁路运输优势,参与快运市场竞争的一项全新业务。目前,此项业务由中铁快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快运)作为铁路的窗口单位,正逐步在全路开展。 中铁快运抓住快递市场高速发展的良好契机,加快向现代化物流企业转型步伐,努力打造中国铁路快递品牌“高铁快递CRHE”。随着高铁运能的充分释放,中铁快运在国内主要城市将建设“集散中心—站点—快递员”的城市经营网络,构建符合快递业务特点的运营体系,并建立以铁路为主、与公路及航空相配合的综合运输网络,最终形成能够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全国性快递运营网络体系。 中铁快运经营高铁快递业务,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与高铁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准相匹配的战略布局。与其他快递公司相比,无论是收费还是服务,都有一定的优势。我们也看到,高铁快递在发展中尚需法律规范。比如,中铁快运与铁路经营者的关系,中铁快运与客户的关系,中铁快运与其他快递经营者的关系,都需要相应的规范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高速铁路名义上是属于不同的高速铁路公司所有,但实际上经营权都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各铁路运输企业行使的。,将高铁线路的快递运营权授予中铁快运,就是高铁快递经营权定价合理性问题。可供选择的做法一是按线路使用费计算费用;二是按租赁车辆使用费计算费用。不管是何种收费方式,都要考虑到高铁公司的收益与中铁快运的经济效益。,合理定价,有利于高铁运营与中铁快运业务的发展是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目前的定价机制还不适应,应当有专门的价格法规来规范。 再一个问题是高铁快递经营权能否授予其他快递公司?或者其他快递公司能否以托运人身份直接到高铁经营者托运快递物品而不需要经过中铁快运?这里涉及到是否公平竞争与垄断问题。虽然开展高铁快递业务一方面能促进快递的良性竞争,也是对高铁运能的最大化利用,为高铁本身增加了额外的经济效益,是高铁经济发展的良性递增循环。随着“高铁快递网络”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对快递行业的影响力将是不可小视的,从长远看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货比三家,消费者多一种选择,将是实实在在的利好。从另一方面看,目前中铁快运独家经营快递业务,对整个快递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如果高铁经营者不再接受其他快递企业的托运物品,全部由中铁快运承担运送业务,那么中铁快运的收费标准是否必须监管,以防止高收费而影响其他快递企业的利益?是否影响整个快递业的竞争?如果高铁经营者允许其他快递企业以托运人身份托运物品,其价格是否与中铁快运一样的标准?,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铁快递业务的监管,对行业行为做出正确的评估,以便规范高铁快递业务,推动高铁快递业务乃至整个快递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高铁网的建成,高铁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出高铁快递是铁路走向市场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利用。,应当从扶持、规范、有序的角度,推动高铁快递真正以市场经营者的身份的经营活动,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努力促进我国快递业的发展。 (作者系原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