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缴个税无法购车摇号 员工起诉单位法院未予支

社会热点 2025-03-16 10:03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起诉李先生,单位过失引发的一场摇号风波:能否让断缴的税决定购车的命运?

在这个故事中,李先生因单位的疏忽而失去了他梦寐以求的购车资格。原本,他在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已有数年,却因单位未代缴2009至2010年度的税而陷入困境。他的诉求显得如此合理:他要求单位赔偿因未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失去购车资格的经济损失。海淀法院的判决却让人深思。

李先生自2007年起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地工作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他于2014年参加北京市小客车摇号时,却被告知他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未满五年,无法获得购车资格。对此,李先生深感不解,他坚信自己的工资单上已经扣除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经过调查,李先生发现原来是单位未为他代缴这两年的税款。现在,他因无法在北京取得购车资格而将单位告上法庭。

对此,单位承认代扣但未代缴李先生个人所得税的事实存在,但他们认为这只是违反了国家关于税收的法规,并没有给李先生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他们强调,购车指标本身并不是一种法定权利,而是一种由行政管理的手段所决定的权益。尽管他们事后已经依法补缴了税款和罚款,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客车购车摇号并非是一种法定权利,而是北京市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即使李先生满足了连续满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也只能获得参与摇号的资格。李先生以单位未连续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侵害其权益为由,要求单位赔偿其损失,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对此,法官表示,获得摇号资格并不能直接导致获得购车权益,要求赔偿金钱损失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并不会因为个人的期望和需求而改变其固有的规定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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