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投诉电话:快递价格战底线有必要立法设置

快递价格 2021-05-13 21:36www.guomeikuaidi.com快递价格查询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立法举措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期低价竞争并非好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法治日报》5月11日)。
快递行业内部的价格战是公开的秘密,虽说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但也是一柄双刃剑,过之便是恶性竞争。一些快递企业给出的揽件单价跌至1元以下,如此恐怕连运费都不够,最终带来了快件暴仓。然而为了减省成本,快递企业“增件不增人”,快递哥“活儿变多了,钱被稀释了”,而消费者则要面对更长的收件周期。
导致快递行业内部无序价格竞争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电商具有资源优势,通过对快递企业的选择,拥有压低价格的充分议价权。从这个角度来说,快递企业也是产业上下游环节价格竞争的弱势方。二是行业内部的竞争,尤其是加盟模式下的同质化、超饱和竞争,形成的生死淘汰战,“不降价等死,降价就快死”,这也让快递业陷入低价竞争恶性循环。
很明显,打破快递行业“唯低价”恶性竞争怪圈,很难依赖行业自觉来理顺竞争关系,还需要行业市场监管者,从规范竞争秩序的角度切入,将行业内部的价格竞争收缩到合理有序的范内,更好地理顺价格背后上下游之间、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完善立法,给快递价格竞争设置底线,应当说是健全行业市场竞争秩序的“不二选择”。如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使之成快递揽件议价、同行竞争的“刚约束”,对于快递企业来说既是约束,同时也是撑腰。约束是规制同行之间有度竞争,撑腰则是增强企业与电商议价的底线,让行业整体有活揽、有利养,把更多心思都放在优化服务上。
完善立法,设置快递价格竞争底线,一方面须将快递价格竞争引入到反不正当竞争的范畴内进行监管,细化相关规定,设立与成本挂钩的价格竞争调查制度,对越线的行为实施干预与处罚;另一方面则应当引导和鼓励行业自治自律,联合提出揽件低价红线,提升行业对电商环节的价格博弈能力,避免在上下游链条的竞争中被分化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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