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正式发布通告,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次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后开始实施,即从7月12日起正式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继江苏省、河北省及安徽省之后,四川省成为又一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的地区。
通告的实施范围广泛,涵盖了全省多个重要城市,包括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在内共15市。所有在这些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都必须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严格标准。自通告生效之日起,新的排放标准即对轻型汽油车生效。而对于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这一标准则将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达到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会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在通告实施之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以及四川省执行区域内经销商库存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发证日期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海关签发日期需在本通告实施之日前),可以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
除了首批实施的15座城市外,四川省的其他城市也将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六a排放标准。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四川省在环保方面的决心和行动,致力于通过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也将推动汽车市场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