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一项名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法规。该法规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其核心内容包括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超范围经营。这一新规定标志着我国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管理进入新的阶段。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与义务。平台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要对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公示其许可信息,并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平台还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对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来说,也要履行一系列的义务。他们需要公示相关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制度,严格把控加工过程,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餐安全,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进行了明确要求。送餐人员需要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而送餐单位也需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共包含46条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法规的出台,无疑将为我国网络餐饮服务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餐饮选择。也标志着我国对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