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如何加快航运金融业务发展

快递知识 2021-03-28 19:15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2009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同时,还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航运金融服务作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纽带,其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航运金融体系建设初具规模,但从长期看,我国航运金融市场才刚刚起步,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完全成型,航运市场潜力巨大。

受欧债危机的严重冲击以及新资本充足要求和巴塞尔III条例的制约,2012年,欧洲金融机构纷纷继续紧缩航运业信贷规模,而后出现的KG基金破产潮,也使得欧洲金融机构对航运金融更加谨慎。而亚太地区的航运金融市场份额却有所提升,预计2013年,航运金融市场会继续向亚洲转移,国内航运金融市场在危机中迎来机遇。

面对历史机遇,国内商业银行加快开展航运金融业务发展是形势所需,更是中资银行走向国际市场、成为世界**银行的必由之路。

形势所需使命必然一、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是当前的形势所需。

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形成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结合航运金融服务的四个重要细分市场:船舶融资、海上保险、资金结算以及航运衍生品,国内商业银行无疑是航运金融服务的核心载体,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是形势所需,也是使命所然。

二、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是成长的必由之路。

2009年4月,上海加快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发布。同年7月,中行上海市分行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中心宣告成立,之后,交行、工行、浦发银行都在总行或分行层面设立了航运金融部。2011年,建行在大连设立了业内**家船舶融资产品中心。对于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同业间的竞争态势已显露无疑,而国际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国内商业银行要想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激流勇进,唯有走出**,立足全球,而航运金融业务可以说是一块敲门砖。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是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走向国际市场、成为世界**银行的必由之路。

三、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长期以来,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近年来,由于竞争加剧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传统业务所能够提供的利润空间越来越狭小,中间业务已逐渐凸显出重要意义,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业总收入的比例不断提高。然而,业务的同质化以及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后,国内商业银行收入的增加遇到瓶颈。就长期发展而言,国内商业银行唯有在新的业务领域有所突破,才能打开局面。航运金融市场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可以说是一片新天地,谁先进入,谁就能赢得先机,占领资源。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也是角逐市场利益的利器。

面临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伦敦、纽约、我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际航运中心均属英美法系,航运业的文书、合同都是按照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定,过去数百年的案例已经锤炼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航运相关法律体系。与英美法系相比,中国更偏重大陆法系,但航运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目前仅有《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海商法》等几个覆盖范围相对较小的法律法规,更没有航运金融方面的权威性法规,这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在制定自身行业政策、业务操作规程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同国际接轨方面,我国的法律条款与国际通用的条款常有出入,解释的法律效力也令人质疑,国内商业银行在开展航运金融业务时缺乏全面的保障。

二、机构建设缓慢。

国际大型金融机构通常在各大主要港口都已设有分支机构,已进入了机构建设的巩固发展阶段。相比之下,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网络覆盖面窄,跨国资源配置能力较差,国际知名度不高。而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国际大型航运企业频繁发生运费的收缴及各项日常性支出,资金量巨大,同时,航运业是全球性行业,航运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成本**、服务质量**的机构为自己服务。可以说,航运金融业务的竞争,是全球范围内的竞争。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知名度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方面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差距甚大,许多企业倾向选择国外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外移现象严重,国内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不足。

三、结算便捷度低。

在国际结算方面,由于我国外汇管理在资本项目方面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外资跨境流动受到一定限制,境内外汇资金划转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使得资金的划转和流动都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部分**的国内商业银行即使开发了先进的电子清算渠道,也对提升结算便利度助益不多。人民币结算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电子结算系统建设水平良莠不齐,大多不具备专门针对航运企业的特**统或模块。总体而言,结算便捷度不高。

四、国际船舶融资未完全打开局面。

随着2008金融危机后全球船舶融资重心东移以及中国跻身世界前三大造船国行列,国内商业银行开始在国际船舶融资市场上确立了自身地位。2011年全球船舶融资贷款银行前20位银行中,中资银行占居其中的三位。基于中国广大的航运市场及国家对航运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船舶融资业务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船舶融资业务起步晚,因此在全球航运市场的发展遇到瓶颈。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参与船舶融资的核心客户为中资背景的船东,他们了解境外客户信用状况、过往业绩的有效渠道较少,国内商业银行对国际航运市场、境外船舶融资业务的认识度也不够充分,与境外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还未在航运行业周期的不同阶段与客户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尚未形成专业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偏好,国际船舶融资业务仍处于乍暖还寒的阶段。

五、航运金融衍生品匮乏。

由于航运企业船舶融资的周期一般较长,且按浮动利率计息;融资存续期内,融资利率根据国际和国内资金市场情况波动,航运企业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对现金流影响很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解决方法一般是采取利率互换方式,而当利率进入上行通道时,客户浮动利率换固定利率往往要额外增加一块成本。汇率方面,近年来,主管部门加大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交易,然而船舶经营收入绝大多数为美元,一旦接受人民币融资款,借款人将长期面临货币币种错配的风险。从目前市场看,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避险产品中,两年以上的货币互换基本无价可询,而如果客户直接选择美元融资,又面临境内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六、航运金融专业人才紧缺。

作为航运金融服务人才,必须同时精通航运、金融、法律等多个专业,不仅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还须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国内商业银行涉足航运金融业务领域时间不长,缺乏既懂航运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的积累上与国外银行差距大。

对策和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为国内商业银行航运金融业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目前有必要建立一套系统的航运金融法规体系,进一步探索航运金融法律实践及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中与金融服务相关的条款和内容,在因地制宜的同时尽量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自2009年起,上海每年都举办“航运金融法律论坛”,深入研讨航运实务和海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政策和法律问题,上海市金融办也是参加论坛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2012年3月举行的航运金融法律论坛,还引入了外籍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这无疑使我们看到了航运金融法律领域的快速发展。但目前法律界探索**多的还是保险领域,航运金融法规体系的全面建设还需要时间,特别是国家层面上的航运金融法规制度还是一片空白。

二、完善机构建设,提高国内商业银行航运金融业务竞争力。

航运金融业务的争夺主要在国际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展开,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应及时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注重机构建设,在海外进行战略部署时应具有前瞻性。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四大行纷纷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然而,目前普遍处于市场探索阶段,境内外联动还停留在分享国内资源上,建议国内商业银行着力研究客户和市场需求,完善机构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健全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结算便捷度。

对于国际结算便捷度较低的问题,鉴于目前外汇管理政策壁垒仍然存在,建议考虑从中资航运企业国际结算中心建设入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拓展国际航运公司的中国业务结算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人民币结算方面,建议国内商业银行着力研发系统功能,发挥电子渠道优势,结合航运企业的结算特点,有的放矢,提高结算便捷度。此前,交通银行率先推出了“航付通”产品,以提高航运企业清算效率。近期,某个国际航运巨头集团又向国内商业银行抛出橄榄枝,提出共同开发运费清算中心的设想,类似建行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联合开发的CASS系统,用以作为航运业通用的一个平台,清算船公司和代理之间的资金和票据,加快回款速度。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应抓住机会,强强联手,使结算能力向前跨一大步。国内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电子交易,促进各类金融信息系统、市场交易系统互联互通,降低成本,提**率。

四、提高经营能力,加快提高国际船舶融资业务份额。

在四大航运金融细分市场中,船舶融资业务居首位。商业银行在航运金融领域的业务竞争中,核心竞争就是船舶融资业务。为使国内金融机构扩大国际船舶融资业务份额,一是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加强对航运行业的研究,尤其是对航运行业周期的研究,结合各行自身的风险偏好,进行船舶融资产品结构设计,以满足客户在各个周期中的不同需求。二是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开拓创新,使船舶融资资本来源多样化,如可考虑航运资产证券化、发行企业债及可转债,如此既能解决银行信贷规模问题,也能让中国投资者分享航运市场收益。三是加强与外资同业交流,可通过参与境外船舶融资银团、知识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向外资银行学习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国内商业银行船舶融资业务经营能力,完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五、产品创新,开发中长期避险工具。

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在发展航运金融业务时,能准确把握汇率市场、利率市场情况,致力于产品创新,开发有竞争力的利率、汇率避险工具,帮助借款人固定长期融资成本,减少借款人在贷款存续期间的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减少成本就是增加利润,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追逐利益,国内商业银行只有在核心价值观上与航运企业保持一致,才能在航运金融领域提高核心竞争力。

六、培养航运金融专业人才,做好人才储备。

国内商业银行应建立航运金融服务人才的引进机制和培养机制,既要形成人才交流、信息交互的环境,也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防止因企业文化不适应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总行、浦发银行总行都已经引入了外部人才,成立了专门的航运业务部。2011年,建设银行在大连设立的同业内**家船舶融资产品中心也标志着一支专业化团队的建立。人才,始终是商业银行**宝贵的资源,拥有了航运金融专业人才,才能给出更专业、更具前瞻性的意见,国内商业银行培养航运金融人才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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