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泄露快递用户信息**罚款10万元
沈阳市邮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沈阳快递业务量达到11175.27万件,同比增长37.04%,高出全国平均增速6.34个百分点。面对逐年增长的快递量,各种快递乱象也是层出不穷,分拣、快递件损毁或丢失、假签收、个人信息被……这些问题成为困扰快递行业的痼疾。8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邮管局了解到,日前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在征求意见过后将正式实施,上述的一些问题将得以梳理和解决。
出售泄露用户信息将受重罚
虽然快递实名制实行一年多了,但不实名邮寄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其背后有着快递用户对信息泄露的担心,此次征求意见稿着重在此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对于出售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今后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征求意见稿规定,“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物业小区要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实际投递过程中,投递难时常困扰着投递员们。“我们的投递车很多小区物业都不让进,不是快递送不进去,就是要背上一堆包裹走很远路。”中通快递的快递员小王对记者说,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有些物业担心损坏路面和设施,还有的物业需求交纳押金,或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收取服务费或通行证费用。
按照《邮》明确规定,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不得拒绝邮政投递人员进入。,由于快递企业不属于邮政企业,“小区止快递入内”的规定是否合法,一直存在争议。
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记者还发现,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在《快递暂行条例》实施后,快递员在进入小区遇到障碍时,可以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来争取快递服务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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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