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因时因势细化各项防控举措,明晰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防控、消毒要求,以及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要求等。
《指南》要求,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及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新冠病毒防护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货运物流渠道传播,切实保障一线人员自身安全。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严格从业人员防护。严格做好船代等登轮人员、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消毒等工作,督促指导一线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感染风险。
二是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运输装备消毒。非冷链集装箱货运物流企业应主动向货主或货代确认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是否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负责组织或委托消毒单位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装载运输工具实施消毒,重点加强非冷链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预防性消毒。
三是坚持闭环管理,严格防疫责任落实。非冷链集装箱货运物流企业应做好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从业人员防护、健康异常报告、从业人员返岗、加强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快速响应,严格应急处置管理。非冷链集装箱货运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出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和发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和报告疫情情况,坚决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