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家
4月14日,《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家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等多名业内专家参加会议。鲁商集团下属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作为主执笔单位对标准进行解释并答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戴定一担任审查组长,会议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红梅主持。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利代表起草组在会上作了标准陈述,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 (送审稿)的审查,并提出尽快形成报批稿。该标准是针对我国冷链物流领域的第一个基础性国家标准,今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将按此标准执行国家等级资质划分,由全国A级物流企业评估机构统一评审。 审查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内容的介绍及征询意见的汇总处理报告,对标准 (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认真审查,一致认为 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内容系统详实、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家标准 (送审稿)在充分借鉴国家冷链物流企业相关法规和国内外冷链物流评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取了冷链物流行业管理部门、冷链物流流通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研究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定了从事农产品、食品冷链服务的物流企业为满足客户需求所应具备专业的设施设备、信息化监控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等要求,对规范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行为、提高物流企业冷链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