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视难执行的 “四重门”

快递知识 2019-11-01 07:54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4月1日起,为期三个月的邮政业寄递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上海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企业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违反规定收寄禁寄物品的行为,严格依法从严查处。

上海市强化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是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邮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快递安全管理的一个缩影。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行业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的情况下,部分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依然我行我素。是什么让收寄验视制度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境地?

消费者的担忧“收寄环节验视制度落实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也不能将全部责任都归咎于快递企业或快递员。有相当一部分客户对收寄验视不配合,这让我们在执行中非常为难。”某民营快递北京分公司负责营运的薛经理向记者抱怨道。

的确,快递验视制度遭遇执行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消费者是否配合,或多或少影响着收寄环节验视制度的落实程度。

孟小姐是北京某外企的后勤工作人员,同事经常会委托她邮寄快件。近一段时间以来,她发现寄件时越来越多的快递员要求开箱查验快件。孟小姐告诉记者,开箱验视虽说是出于快递安全的考虑,但验视同样也会带来安全隐患。在网络上经常看到一些快递员监守自盗的新闻。如果邮寄贵重物品,一些素质不高的快递员难免会产生“非份之想”。“而且,快递单上已经包含了许多消费者个人信息,如果寄送的快递内容也涉及一些相关的隐私内容,如户口本、身份证之内的,会进一步暴露我们的隐私。”

与孟小姐担心货物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同,在北京经营着一家母婴用品网店的林女士则表示,开箱验视会影响发货速度,进而影响自身的收益。

林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快递员都是傍晚来店里取货。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偶尔会出现快递员迟到甚至是爽约的情况。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开箱验视延长了快递员收件时间造成的。“消费者的种种担心也在情理之中。”薛经理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执行验视制度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明确消费者在邮寄快递的责任和义务。这也会有利于推动收寄环节验视制度的落实。

以价换量效应

是为了快递安全和行业健康发展予以支持,还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拒绝开箱验视?这让不少消费者十分纠结。然而,更让人担心的并非是部分用户的不配合,毕竟验视制度的落实,关键不在消费者,而在于执行主体——快递公司和快递员。

快递员陈鹏告诉记者,去年“夺命快递”发生之后,公司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邮政局的规定,要求在收件时必须要开箱验视,客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而且,公司再三强调,一经发现快递员有违规行为,将给予每件3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严重的直接辞退。

事实上,随着主管部门对快递市场的管理日益规范,和社会各界对快递安全的愈发关注,大多数公司都加强了快递验视的管理。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并不能完全杜绝快递验视“走过场”的现象。

目前,快递业利润率逐年走低,以价换量的发展模式,注定快递企业对订单数量的重视程度高于对快递安全的重视。而开箱验视不仅会导致运营效率的降低,营业额的下降,快递企业还需要加大在人员和设施方面的投入。这是任何一家快递都不愿意的。这就让企业在执行验视制度时人为地降低标准。

对于快递员来说,开箱验视等于与工作效率降低划等号。快件从业人员是按件提酬计薪。验视延长了收件时间,影响快递员的收入。开箱验视还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强度。有业界人士分析,收寄验视至少让快递员揽件的效率降低了30%。

陈鹏告诉记者:“就算是我拒收了快件,并不代表其他公司也会严格执行验视制度而同样拒收。这样不但影响了个人和公司的收入,也并没有杜绝快递安全隐患。”

当记者问及是否担心公司的处罚时,陈鹏表示,公司是通过抽查的办法监管快递员是否验视。寄违禁品的客户毕竟还是小概率事件。“就算是被公司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找一份快递员的工作并不难。现在我所在的这份工作,就是春节后找的。”

除了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主观上对验视制度较为抵触外,验视制度落实难也存在客观原因。薛经理告诉记者,即使快递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寄时开箱查验,但是一些禁止邮寄的物品,在现场没有借助专业仪器设备的情况下,快递员只能根据个人的生活日常经验,甚至个人感官来判断物品的性质。这显然并不科学。

加盟模式之困快递安全事件频发的背后,还凸显出整个快递行业的急速扩张与管理松散的不匹配。这种松散的管理,因快递公司总部难以对旗下加盟商的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而被进一步放大。

快递企业执行验视制度,不仅增加了客户流失的风险,而且还需要加大在人员、设备、信息化等方面的投入,这无疑会加大运营成本。而增加的这些成本,除了总部承担一部分,还会摊派到加盟商和网点的头上。这不是所有的加盟商都能接受的。

目前,快递加盟商一般都是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与快递公司总部没有股权关系。利益是维系在快递公司与加盟商之间的惟一纽带。因此,即使快递公司有意愿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规范分拣、严格执行收寄验视,但这是以其对基层网点完全掌控为前提的。然而,在加盟模式下,快递公司的管理措施在基层网点很难得以彻底落实。

有分析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加盟意味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加盟商无法从全网的角度考虑服务质量与品质,很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放弃标准,为抢占市场而进行价格战。

加盟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无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导致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对快递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存在侥幸心理,以及快递公司总部对加盟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是快递安全事故频现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监管上的漏洞

在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快递企业在收寄环节严格执行验视制度的背景下,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这固然有消费者不愿配合和快递企业执行不利的因素作祟,但同样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在快递安全的监管上仍存在漏洞。

在去年发生的“夺命快件”事件中,主管部门依据已有的《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仅对涉事快递企业作出罚款2.8万元和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处罚。企业违法代价远远不能抵消违法行为对个人、行业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诚然,不能用罚款额度来衡量生命价值,但是处罚力度往往能左右着企业对验视制度的执行力度。

而在“夺命快递”之后实施的《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由于缺乏细则和处罚力度不够,也很难威慑企业。如《办法》规定,快递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具备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但是该《办法》对企业的快递从业人员若未达到,没有规定相应的罚则;《办法》还要求,“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验视、机检、巡检、抽检等形式的安全检查”,并且规定,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执行验视制度,最高仅罚款3万元;严格执行,企业在前期设备购置和后期维护上需要不菲的投入。这还不包括营业额下降和增加人员方面的花销。薛经理向记者透露,一台安检机动辄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快递企业的积极性显然不会高。”

此外,相关法律(规)和行业规范,强调的是对企业的监管。而一系列行业规范、政策却需要快递从业人员在作业流程中落实。近几年以来,快递安全事件频发,与我国快递从业人员入职门槛低,对违规(法)的从业人员,缺乏严厉的、系统化的惩处措施不无关系。

而实际上,与快递业的飞速发展相比,相关监管措施的出台总显慢半拍,市场监管制度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快递行业的粗放发展,让快递违规操作有缝隙可钻。一系列快递安全事件,以惨痛的代价证明,笼统的、缺乏系统的行业规范,在操作中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没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的,没有对快递操作全流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快递安全只能是空中楼阁。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邮政工作会议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要求,研究强化落实寄件人责任、验视责任以及渠道内部安全检查责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快件条例》已经列入了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一些区域的快递立法工作已经展开,希望这种“亡羊补牢”式的举措,能尽快弥补我国在快递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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