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新政简化快递设分支审批流程

快递知识 2019-10-31 07:50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6月1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实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规定》”)。《规定》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职能下放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并简化了备案流程。《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扫清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遇到行政审批障碍,进一步推动其网络规模的扩大。

而且,作为快递企业的“四肢”,分支机构承载着快递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实际功能,是快递经营活动的实际发生场所。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推行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对完善许可全流程闭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分支机构障碍多

自2009年《邮政法》颁布以来,快递行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为规范市场,加强监管,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国家标准等各种法律法规、标准等达30多项。相关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加强监管的作用,也在客观上大大加大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行政审批、日常运营方面的压力。

在目前国家邮政局公布的许可审批事项中,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这就使快递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必须提前向国家邮政局提交申请,在完成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这种做法完全改变了备案的性质和意义,将备案变成实际上新的许可审批。

事实上,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遭遇的行政审批障碍,还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为,快递企业每一次申请都需要三级管理机构包括形式审批、实地审批等多轮逐级审批,为完成在一个城市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变更通常要花费企业3~6个月的时间。企业面对这样低效、繁复的审批流程,无论在时间、人力和运营成本方面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简化审批程序破难题

早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物流国九条”就要求,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今年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的程序、减少审批的内容、下放审批的权限。

显然《规定》为快递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简化行政审批序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

比如,《规定》明确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规定》中的备案主体定位于非法人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加盟企业均属于独立法人企业,需要单独取得许可。对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之合作的超市、便利店等末端投递网点,国家邮政局将专门出台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规范。

对快递企业十分关注的设立分支机构时提交申请的部门,《规定》也做了明确、合理的规定。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加强属地化监管,《规定》明确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职能下放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要求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规定秉持便利高效的原则,尽可能地简化了备案流程和相关提交材料内容,明确要求备案提交材料合格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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