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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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周柏根先生、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8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定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fo..)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柏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赖世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周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楼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张冠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5选举肖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赖雪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唐彩霞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0年3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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