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幼女法庭遭强暴 果然又是"临时工&qu
※奇闻提要:
楚天都市报消息天真无邪的4岁女童前往法庭的办公室玩耍,一名40来岁的男子竟残忍对其施暴。日前,公安县章庄铺人王昌平,因涉嫌强奸幼女,被该县警方刑拘。王昌平逃走过程中曾给受害女孩的爷爷奶奶一条短消息,“……今天做了很对不起您的事,对不起,请您原谅,放我一条生路……”
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天真烂漫女孩,居然碰上了这么一个恶魔,这个恶魔还对她下了这种毒手,作了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居然事后就想发一条短信讨饶,他的短信真值钱,一条短信就能换回一个女孩一生的恐惧和可怕记忆!别做梦了,既然已经抓住了,向这种人神共愤的恶魔要公审,向所有的人公示他的恶行,然后公开正法,以平民愤!
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王昌平并不是他们的公职人员,不是公职人员怎么能够随便出入法庭,怎么会有法庭办公室通往隔壁的是一个套间的钥匙?难道那个套间是大街上公用的长凳,是个人都能进入,都能在那个小床上休息,这么好的待遇怎么没向流浪汉开放呀!
最可气人的是他所服务的单位,居然直接说,没有这个人,不是公职人员,直接领导说,查过编制了,他不是编制内的,他只是一个临时工,告诉你们了,他只是一个临时工而已,既然是临时工,那就和他所服务的单位没有什么关系了。这都不知道是什么论调!
某些机关,临时工就是挡箭牌,出了什么事,就往临时工身上一推,不是正式工,南平镇中心法庭就不用负责任了,照这样下去,我们都雇临时工得了,不管出啥缺德事,都是临时工干的,与公职部门没有任何关系。
临时工不是挡箭牌,搬出临时工这张牌,也不能免除南平镇中心法庭的连带责任!临时工难道不是代表南平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做事的?南平镇中心法庭在招聘人员时,决定用谁时,难道不用经过考核,闭着眼睛招人?出了事,就是临时工素质低,没他们的责任?用临时工,有关部门就想推脱责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