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雄心壮志,今日无奈甩手——加盟商双十一压力下退圈引发法律纠纷
在快递行业的繁忙“双十一”期间,一位温州小伙钱某因为无法承受工作压力而突然放弃了他的快递业务营业点,这使得他加盟的民营快递公司陷入混乱。昨日,温州鹿城区法院对此事做出了一审判决。
据悉,钱某与这家民营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份网络合作经营协议,期望在温州的指定区域从事快递业务。在“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期间,由于快递数量激增,工作压力巨大,钱某最终选择不辞而别。他的突然离去导致营业点的快递出现丢失、延误等后果,给快递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快递公司认为钱某的行为极其不负责任,已经严重违约,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损失近11万余元。鹿城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根据《邮政法》的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企业法人条件,而钱某作为自然人,并没有从事快递服务的资质。这纸特许经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加盟方应当具有从事快递业务的相关资质,而钱某并不具备这一条件。双方都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考虑到钱某的不辞而别给快递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他应当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最终,法院认定快递公司的实际损失为13.9万余元。扣除钱某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后,他仍需支付快递公司赔偿款11.9万余元。
回顾整个事件,这是一起因加盟商无法承受工作压力而突然放弃营业点引发的法律纠纷。在快递业务日益繁忙的今天,如何保障加盟商的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此事件也提醒广大加盟商,在追求业务发展的也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