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们不可不知的“货物保价”七大“内幕”

快递公司 2019-10-31 07:43www.guomeikuaidi.com快递公司电话

  当我们托运贵重物品时,物流公司一般都会推荐货主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保价”。很多货主为了图个放心,所以都会愿意多花一点钱,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价”。满以为只要“保价”了,货物应该就安全了。但事实却远非消费者想象那么美好。

  看似正规严肃的“保价”服务的背后,其实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笔者根据“第一物流网旗下第一物流研究院”发布的《2014保价运输公路市场调研报告》的内容,分析总结出消费者不可不知的“货物保价”的六大“内幕”。

  第一大内幕:保价与保险没有关系!

  相信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误认为“保价”就是保险,甚至一些快递员也会这样跟你解释:保价跟保险是一样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
 
  保险服务是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风险保障服务。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是经过有严格的精算和分析后,依据《保险法》规定而设计产生的。保险产品的投保费率和承保范围都是受到国家保监会的监督和管理的。保险合同的签署一般还需要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代理人或代理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而保价服务是由物流公司或快递公司向货主提供的一种服务承诺,当货物出现损失的时候,物流公司会在“声明价值”的范围内赔偿货主的货物损失。保价服务的费率是由物流公司自己根据经验和市场行情自由制订的,而且不同物流公司之间的“保价”费率最高可能相差十倍!报价服务一般是快递员直接在运输合同(即快递单)上直接标注“保价金额”,并在收取相应比例的“保价费”后,就可以生效。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所支付的“保价费”并不是交给任何保险公司的,而是直接进入物流公司的账户。当然,万一货物损坏时,也是由物流公司自己来赔。

  可见,保价服务与保险服务完全是两种服务产品,你所支付的保价费,都是交给物流公司的,与保险公司没有半毛钱关系!

  第二大内幕:保价服务保不了“货物安全”!

(图片来自网络)

  大多数消费之所以选择“保价”,是为了尽量避免货物出现损坏。但在事实上,保价服务并不能保证货物安全。

  或许有消费者认为,自己“保价”后的货物,应该受到物流公司的“特殊对待”,从而减少损坏的风险。但很遗憾地告诉各位:对国内绝大部分物流企业而言,由于业务流程和管理水平的限制,保价货物与不保价货物,使用的是同样的作业环境、操作员工和业务流程,因而在运输过程中获得的服务其实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认为,货物保价后,被损坏的风险与不保价其实是一样的。

  你购买的“保价”服务只是让你在货物收到损坏后,更方便地获得赔偿的一种服务,与货物安全与否无关!

  第三大内幕:不保价,只赔三倍运费!

  绝大多数消费还有一个观点,就是我把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后,对方就应该同时负有保管责任。但物流公司从来不认同这个观点!几乎所有的物流公司的格式运输合同(快递单)上都会有这样一条:“当货物损坏时,只赔偿运费的三到五倍”。

  由于这个条款对一般消费者而言,有点匪夷所思,一旦提出,就会遭到消费者的强烈反对。所以,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物流公司的员工不会向你说明他们的合同里面有这样的一个条款,更不会向你解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条款。(事实上他也很可能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实际上,我国在2009年颁布的新版《邮政法》中,确实有“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邮政法的该条款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在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损失赔偿限额”,但“快递包裹”和“普通托运货物”显然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因此,该条款的设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大内幕:不保价也可能获得全额赔偿

  尽管在物流公司与货主签署的运输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当货物损坏时,只赔偿运费的三到五倍”的最高赔偿责任。但我国《合同法》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因此,若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违反这一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该条款无效或予以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物流公司在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的时候,没有尽到这个“提醒”义务的话,上述三到五倍运费赔偿限额的合同条款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条款”,消费者因此也有可能获得与货物实际价值相同的赔偿。

  但这种内幕,物流公司是绝不可能告诉你的!

  第五大内幕:快速理赔,大事化小!

  许多货主在保价的货物损坏后,都会向物流公司索赔。当索赔的金额较大时,物流公司一般会以“需要向上级申请”为由,拖延赔付的时间。同时向货主说明:”要是只赔1000以内的话,他们当场就能做主,即时赔付。否则,就只能等总部的审核意见,而且赔付的金额也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明……”

  一些货主如果着急提货,或者损失不算太大时,很可能为了避免“麻烦”,只好接受了这个“只赔1000元”的建议,主动放弃一部分索赔权益。而物流公司恰恰利用货主着急提货和怕麻烦这个两个重要的弱点,“省”下了许多赔付费用。

  第六大内幕:保价赔偿陷阱多

  当然,也有些货主损失的金额远远超过1000元,绝不可能接受这种委曲求全的“城下之盟”。这时,货主遭遇的理赔陷阱将更多更复杂。

  理赔陷阱一:拖延法。物流公司可以利用货主着急提货的心理,故意在理赔的流程上设置障碍,要求货主提供复杂的证明材料和鉴定报告,证明货物损失的程度与货主所申请的赔偿额度的合理性。为了获得充分的赔偿证据,很多货主一拖就是一两个月。这时,因延迟交货和获得鉴定证明材料所带来的损失很甚至可能超过了货物本身的损失了!

  理赔陷阱二:转移责任法。对于一些货物损失价值难以认定的情况,物流公司往往会摆出 “赔你钱没问题,但你得告诉我赔多少?凭什么(证据)!”。这样一来物流公司就把“赔偿困难”的责任转移到“无法提供赔偿证明材料”的货主身上,让原本就一肚子委屈的货主满腹愤懑却又无法申诉!

  理赔陷阱三:协商定损。对于一些定损困难,又不接受快速理赔建议的货主,物流公司最后采取的很可能是协商的办法。就是双方坐下来谈,讨价还价,最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但由于整个谈判过程中,物流公司肯定是立于不败之地的,而货主所承受的压力远远要大于物流公司,所以最终大幅让步的肯定都是货主。

  第七大内幕:这样的官司你打不起

  也有不少货主对物流公司的种种处理方式不满,转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在快递行业,快递保价的赔偿上限一般只有5000到30000元(基于快递公司运单合同),这种理赔官司,就算胜诉,所拿到的赔偿甚至连律师费和诉讼费都不够,更不用说货主还需要费时费力去打赢这场官司。

  零担货物的保价金额会更高一些,但一般也不会超过一百万。这类保价赔偿纠纷的焦点一般都是落在损失金额的认定上。而且事情往往是:能够提供完整损失证明的,不需要通过法院就能解决;而不能提供完整损失证明的,通过法院也依然无法解决!打官司的最终结果依然是:法院裁定物流公司须赔偿货主损失,赔偿金额根据货主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或由双方自行协商--因为法院也无法直接裁定赔偿金额。这样的官司打到最后,一般都只能是庭外和解。

  (本文由作者陈萧雨授权第一物流网首发,尊重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首发网址)

Copyright © 2016-2025 www.guomeikuaidi.com 寄快递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