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旨在将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
根据《意见》,国家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此举旨在为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提供在城镇落户的机会,让他们享受到更好的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
《意见》强调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应向农村延伸的重要性。国家将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并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国家还将加强对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
在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指出应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农村电子商务也将得到支持和发展,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
为解决搬迁群众的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意见》强调应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并多渠道筹集资金。安置区的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将统筹谋划,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这份《意见》体现了国家对新型城镇化和农村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的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带动农村产业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注重解决搬迁群众的实际问题,确保他们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