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道路货运行业信用建设探讨

快递知识 2023-06-30 18:43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十一月是信用交通宣传月,为营造全行业诚实守信氛围,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广东交通”即日起开设“信用交通大家谈”栏目,推出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人士的署名文章,分享推进全省信用交通建设的思考与实践,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共同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信用广东、信用交通出谋划策。

深圳道路货运行业信用建设探讨

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杨玉峰

行业信用是基于自律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诚实信用关系和基于他律的法律法规约束、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总和。货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一环,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业,信用体系则是行业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行业发展的主动力。

货运行业信用建设的必要性

行业体量大,需要良好的信用秩序

截至2021年10月,深圳市全市道路货运业户超过9474家,在册从业人员85000余人,货运车辆154467辆。1-10月货运量达到25269.16万吨,货物周转量363.16亿吨公里,庞大的行业体量需要良好的信用秩序作为保障。

货运行业信用环境差

传统货运行业进入门槛低、规模化水平较低,行业市场主体长期呈现“小、散、乱”特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高发,行业诚信的社会认可度总体一直偏低。

无序价格竞争、熟人非标交易体系、层层分包转包、可替代性强等大量问题使得诚信被摊薄到不同环节和主体。失信人员、企业被市场或监管淘汰后,换个马甲、换个单位照样干,导致失信事小、失金是大的薄信行业环境的生成。

行业风险散、隐患多

我市货运行业存在大量小散运力,从业者在利益和安全相冲突时容易铤而走险。行业监管难度大,监管向发展、稳定让步。经营者分包挂靠,唯利是图,违法成本低。导致行业安全风险分散,安全隐患多。

新旧业态融合带来新问题

在进一步推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许可性质的行业准入门槛削弱,行业发展更加不能离开“信用”二字。

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虽推动了行业转型升级,但不合规运营、安全生产、驾驶员劳动权益等问题也相伴产生。在新旧模式共同发展、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需通过信用建设让经营者和从业者自我规制,激发经营者、从业者遵章守纪、诚信经营的主动性,提高失信成本。

道路货运行业信用建设的主要内容

信用建设的对象

企业信用

企业是行业信用建设最为重要的主体,主要包括货运企业,货运源头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仓储等企业。

驾驶员信用

作为货物运输的直接责任人,驾驶员信用是行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管理人员信用

包括主要负责人信用,主要管理人员信用等。

信用建设的构成

企业信用包括:

资质准入、安全制度建设、车辆合规性建设、企业管理、服务质量、违法违章经营、交通责任事故等。

驾驶员信用包括:

安全生产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服务质量情况、荣誉表扬、好人好事、基本从业信息等。

企业管理人员信用包括:

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违法违规情况、受处罚情况等。

道路货运信用管理建设

信用信息的主要来源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获取的信用类数据,包括检查督查、执法、受理的投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违法违规、事故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抓取的企业经营行为数据;以及交通监控视频资料、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记录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化系统共享的信息等;

行业协会自律、企业相互监督、企业自主申报、填报的信息等;

消费者、群众举报、投诉信息;

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信息等。

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共享

信用信息的记录

应该遵从客观、真实反应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原则,不宜进行信用原始数据的加工或延展。

一般而言,信用信息的记录应主要包括正面与负面两个维度的信息,记录的指标应主要涵盖信用的发生人、信用时间与地点、主要信用事实或信用条件,而信用的影响对象或影响范围等具有解读或延伸性质的内容不宜纳入信息记录的范畴之中。

从信用记录的权威和可信度考虑,信用记录的主体应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组成。其它企业、个人记录的信用数据,不能作为信用的公共反映。

信用信息的共享

政府级、行业协会级信用记录,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共享机制。共享的信用数据,应依托记录主体背书的渠道或公众认可的媒介,对社会公众实行无差别开放,并完整反映信用主体的既往历史和本次信用特征。深圳建设的交通运输专门化信用平台,基本确立了信用记录与共享的公众认知。

信用信息的应用探讨

建立“记评分离”的信用应用机制

道路货运的信用应用,应坚持“记评分离”的原则,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或行业协会,应着重做好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不宜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或信用好坏进行评价。信用评价应由信用应用的其它主体根据自身的认识或判断独立作出。

建立信用信息正负清单

尽管政府或行业协会是信用信息的集中记录主体,但信用本身是具有“正负”特征的。通过将信用信息进行中性表述的正负分类,可引导公众合理、准确的使用信用信息。部分地方或行业建立的黑红名具有一定的认知偏好,在我市道路货运行业的信用建设中应慎重使用。

鼓励社会公众独立使用信用信息

道路货运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较为广泛,应用的深度也各有不同。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应的货主企业、投资企业、消费者等根据自己特定的应用需求,合理使用信用信息。

加强政府级信用应用

道路货运信用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道路货运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开放韧性的道路货运行业市场体系的重要手段。

政府级道路货运信用应用,应重点突破“人企关联”、“历史追溯”、“数据定量”等难点。即,企业信用应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投资人关联,信用信息应建立数据累进、信息大数据分析的历史追溯机制,政府的信用应用应通过定量化的数据或模型计算量化反应,按照设定的规则应用,最大程度的减少人为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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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交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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