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水果因腐烂起纠纷
3月11日,田女士通过五指山市一家圆通快递营业点寄一批价值370元的水果到安徽合肥,运费共360元。3月16日下午,水果运到合肥,,快递员派件时告诉收件人,水果发生腐烂。收件人便拒绝收件。
田女士很生气,她要求圆通快递把水果费用370元和快递费用360元一并退还。
圆通快递营业点的张经理说,顾客要求快递东西的时候,他们保证的就是3—5天送达,快件是在第4天被送达的,符合承诺;并且,当时给顾客承诺的也是保丢不保烂;,田女士不该找快递公司赔付。
田女士说,快递公司虽然在承诺期内送达水果,但他们实际上是耽误时间了,在水果寄出第三天,她打电话催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包裹上的面单脱落了。正是因为面单脱落才导致水果送达时间长。
田女士说,以前也从海南寄过水果到安徽,因为是空运,一般3天都能收到,没有发生变质腐烂现象,这次5天才送到明显不正常。
双方协商无果,田女士拨打12315投诉。经工商调解,圆通快递做出让步。张经理说,考虑顾客情绪,也为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决定赔偿田女士运费360元。
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厦宇说,快递公司在为消费者快递水果时,应提醒消费者水果邮寄存在变质风险。消费者知情,快递公司在约定时限内送达,即使水果变质,也不应承担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弄丢包裹面单,可能导致送达时间偏晚,但并没有违反“保丢不保烂”“3至5天送达”的承诺。
陈厦宇提醒消费者,内地气温逐渐转暖,快递水果时间越长变质可能性越大,寄送水果时,可与快递公司协商以更快速度在更短时间内送达,如果送达时间过长,需慎重选择寄水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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