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犯罪团伙先诱货车司机喝"毒酒"再设赌
多人连续被骗赌
据办案的苏介绍,2014年11月始,虎门辖区发生多起货车司机到虎门拉货,然后被骗赌的事情。“经过梳理发现,有一团伙前往广州、深圳、东莞东城、寮步等地,以找货车前往虎门拉货为借口,将货车司机骗至虎门,随后其他团伙成员共同以货物未准备好为由拖延时间,并邀请货车司机在虎门南栅湘菜馆、川菜馆吃饭,其间提出要喝酒,向货车司机提供已事先准备好的酒,并称该酒是家乡特产,引诱货车司机喝下,邀请货车司机前往该团伙事先租好的出租屋休息,陪同货车司机一起,以各种方式让货车司机输钱,并向货车司机提供借款,以此进行诈骗。”
苏表示,经初步侦查,专案组对2014年11月以来发生的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发现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虎门南栅一些出租屋内,作案地点相对稳定;犯罪团伙针对的人群为货车司机,作案时间因货车司机到达虎门的时间不同而不确定。并且在2015年3月,虎门龙眼发生了2宗类似案件,该犯罪团伙有将作案地点转移的迹象。
团伙成员共5名
“我们回访事主,事主往往找不到的地方,只记得吃饭的地方。”苏介绍,今年4月份的时候,专案组在虎门龙眼某湘菜馆调取的视频资料里发现了其中一名事主描述的一辆墨绿色奔驰轿车,并且掌握了该汽车驾驶人的体貌特征。
获取重要线索后,专案组很快找到了涉案的墨绿色奔驰车,随后进行为期7天的跟踪。其间,跟踪逐步掌握了与该车驾驶人接触的其他团伙成员。专案组掌握该团伙共有成员5名,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后经跟踪摸查,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全部成员的活动轨迹。
成分被检出
5月5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成员于某(男,31岁,重庆荣昌人)、熊某(男,30岁,重庆开县人)前往广州。专案组研判,该犯罪团伙可能要作案,于是决定收网。当日18时许,前往广州的2名犯罪嫌疑人返回虎门,并且伙同其他3名团伙成员与一名货车司机在虎门南栅社区附近一出租屋进行诈骗。见时机成熟,守候在作案现场附近的专案组立即出动,当场抓获陈某(男,33岁,重庆开县人)、贾某(男,48岁,重庆渠马人)、戴某(女,43岁,湖南澧县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现金人民币30000元,工具一批。后经对涉案的货车司机进行尿检发现,(成分)呈阳性反应。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涉案金额达187000元。经审讯,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结伙使用麻痹他人意识后通过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虎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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