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成诉讼讨薪案新面孔
今年南京市审理类似案件20余起,各大快递公司均当过被告
请3个月病假未获工资,快递员起诉索赔
各大快递公司均当过被告传统用人方式待规范
“双十一”虽已过去,但网购与快递引发的“麻烦”却远未结束。上周,一起快递员状告快递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在江宁区公开开庭,原告提出了包含补发工资、劳动补偿金等在内的近3万元诉讼请求。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已审理类似案件20余起,快递员成为诉讼讨薪案中的新面孔。
上周,江宁法院的法庭里,快递员刘舟(化名)正在跟自己的老东家打官司。刘舟认为请了3个月病假后被单位停发工资,向单位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后来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刘舟向江宁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单位提出近3万元的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诉请。案件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终经法官主持调解达成一致,快递公司给予刘舟一定经济补偿。
不久前,玄武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快递员陆正(化名)向公司追讨劳动报酬,要求补发6000多元工资、10万元经济补偿金等。不过,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陆正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问题,快递公司并未违法解聘,终判令被告补发所欠的1000多元工资。
各大快递公司均当过被告
南京市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像刘舟、陆正这样的起诉并非快递员诉讼讨薪的个案,自今年初至11月,全市审理的类似诉讼已有20余件,其中快递圆通、申通、天天等主流快递均当过被告,另有全一快递、凡邦快递等也因为劳动争议被起诉至法院。
玄武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在2013年之前,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里还未见到快递员的身影,如今快递员来法院打官司要工资已不鲜见,成为了诉讼讨薪中的“新面孔”。
法官介绍,在快递员的诉请中,除了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也有不少案件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违规解聘的劳动补偿金等。50岁的徐茂(化名)经人介绍进入申通快递公司做操作员,工作时间为每天晚上的7点到10点。去年的上班途中,徐茂被车撞伤,他多次向公司要求申请工伤,但一直被以“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徐茂于是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随后考虑就工伤提请仲裁。
据了解,快递员诉讼讨薪的出现,一方面源于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快递员自身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则由于不少快递公司存在不签劳动合同、不交劳动保险的传统用人方式,劳动关系等须经法院确认才可进一步。
传统用人方式待规范
“快递员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保险,这就导致双方一旦产生纠纷,快递员可能面临‘有理说不清’。”江宁法院民一庭法官申慧君表示,部分快递网点无合同、无保险的传统用人方式待规范,“劳动合同和保险是认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因素,不少快递员讨薪案件中,劳动关系的认定都缺乏直接证据。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快递员一旦工作途中受伤,难以获得相应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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