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革请让“你我的钱都花的明白”
日前,交通部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高速公路的建设模式和收费期限上进行调整,实行“统借统还”和“不限期收费”。消息一出,即在坊间引发巨大争议。
面对高速公路收费的“新常态”,不仅有人去查了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年报,指出其一季度平均销售毛利率为58.19%,超过银行和房地产的48.75%和34.37%,平均暴利程度居各行业之首;更有媒体将广东高速公路在审计中被追出超12亿元的漏洞作为佐证,对《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中公布的亏损数据提出质疑,甚至认为“‘巨亏’的收费公路都该被专项审计”。
一边是公路管理机构的数据公开和征求意见,一边却是公众和媒体的口诛笔伐、大吐口水。究其原因,长期以来,高速公路从论证、建设到运营、收费,相关信息均处于不透明状态恐怕是其引起争议的原因所在。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2009年,北大三名教授向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从未公开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数额、流向等,却遭遇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踢皮球”和“含糊其辞”。直到2014年12月,发布的《2013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才姗姗来迟。
其实,不单单是公路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受到传统行政思维和行政文化的影响,缺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近年来,尽管信息公开有了不少进步,但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与民众期待仍有很大差距。
去年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显示,55家国务院部门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指数,仅6家越过60分的及格线。今年年初,各部委、省份的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集体上网晾晒。却马上有媒体指出,这些信息大多是列举“机制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单,自我揭短者寥寥,一些关键信息更是无从寻觅。
缺乏公正的评价机制,自然会有这么多政府部门集体“求表扬”;严格的追责机制的缺位,也使得尚不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快速进步。如此看来,要重建公众对政府公开数据的信任和信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处在争议漩涡的公路管理部门而言,要想让修订的条例得到“不愿支付糊涂账”的公众认可,除了要拿出令人信服的调整依据,制定合理科学的收费标准,恐怕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甚至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让你我的钱都能“花的明白”,才是确保高速公路收费改革顺利进行的最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