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审议。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人类生命安全构成空前威胁,对世界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对各国治理能力带来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见微知著,在年初疫情发生伊始即果断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带领全国上下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先后20余次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各项应对政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会议密集召开,及时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以来经济运行逐月好转,积极因素明显增多,生产需求持续回暖,就业民生较好保障,市场预期不断改善,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6614亿元,同比下降1.6%,其中二季度增长3.2%,比一季度增速提升10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8%;外汇储备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城镇新增就业564万人,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7%。
(一)坚持人民至上,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坚决实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十六字方针,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狠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力阻击重点地区疫情扩散,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各省(区、市)高效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快速阻断了我国本土疫情传播。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有效,因应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策略、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动态优化疫情防控举措,迅速扩充核酸检测能力,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防控工作,有效化解境外疫情集中输入风险。及时果断、精准科学应对北京等地突发疫情,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积累了经验,增强了全国各地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的信心。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不断强化,综合运用产能动员、物资储备等多种手段,推动口罩、医疗防护服等重点物资扩产能、上产量,快速实现防控物资、救治设备、床位等基本适应防控需要。加大力度开展疫苗、药物、医疗设备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制攻关。印发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积极推进,习近平主席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和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主持召开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就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提出重要倡议。积极同国际社会分享疫情信息、抗疫经验和科研成果,向相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有序开展防疫物资出口,开展联防联控国际合作,为全球抗疫作出中国贡献。
(二)加大政策对冲,经济运行逐步企稳回升。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宏观政策取向和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的工作部署,出台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增强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着力稳定经济基本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及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实施期限,上半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5万亿元。增加财政赤字规模1万亿元,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使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挥金融支持作用,3次实施普遍降准、定向降准释放1.75万亿元长期资金,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安排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等措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融资成本明显下降,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11.1%和12.8%。6月份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64%,较上年末下降0.48个百分点。上半年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新增4.86万亿元,同比多增1.37万亿元,IPO和再融资合计5519亿元,同比增长25%。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力度,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支持计划,上半年向43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636亿元,惠及职工1.14亿人。积极发挥在疫情中逆势成长的新业态新模式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大力支持灵活就业。积极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城复工,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和大学生应征入伍数量规模,加大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基层项目招聘支持力度,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特殊支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充实基层教师和医护人员队伍。稳步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发挥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作用,精准及时推出8个方面90多项政策措施并狠抓落实,动态优化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要素保障,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加强上下游产销对接,有力打通复工复产面临的卡点难点堵点。推动产业稳定运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夏收粮油再获丰收,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生猪产能加快恢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逐月回升,6月份同比增长4.8%,连续3个月为正。实物量指标加快改善,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1%;6月份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1.5%。6月份主要服务业生产指数(SPI)初值同比增长2.3%,连续2个月为正,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增长较快,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降幅明显收窄。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积极应对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导支持金融机构强化风险管理,做好风险应对预案,通过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扩大保险资金运用空间、鼓励发行永续债和优先股等方式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坚定、理性、正常开市,强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督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任务,确保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
(三)强化企业帮扶,市场动力逐渐恢复。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工作部署,针对疫情导致的经济循环不畅、部分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企纾困政策力度持续加大,对企业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让利,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负担,阶段性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电影放映服务等免征增值税,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到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出口产品全部足额退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至所有综合保税区。阶段性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成本。上半年清偿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956亿元。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出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积极推动国内消费回暖,出台实施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政策措施,开展系列电商促消费活动,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销售回升,通讯器材、化妆品、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网络消费、信息消费需求快速增加,二季度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逐月改善,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3%。投资增速进一步回升,坚持土地、资金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及时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积极支持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一批5G、数据中心等“两新一重”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在重大项目投资等牵引撬动下,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降幅比一季度大幅收窄13个百分点。市场预期有所改善,随着各项政策的持续发力,经济循环逐步恢复,企业效益情况持续改善,市场主体信心不断增强,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0.9%、54.4%,均比上月回升,连续4个月保持在临界点以上。
(四)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工作部署,针对疫情引发的贫困地区人口就业难、增收难和返贫风险增加等问题,完善政策举措,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加大扶贫资金的统筹和投入,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61亿元已全部下达,比去年提前1个月下达到省级财政。帮助贫困人口稳就业促增收,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率先复工复产,实行点对点对接解决贫困地区人口外出务工难题,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强化产销衔接服务,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住房和配套设施扫尾工程已全部完成,大型安置区教育医疗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建设,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等专项政策陆续出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52个县、1113个村开展挂牌督战,项目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提升扶贫产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和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覆盖面,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着力巩固“三保障”成果。强化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对受疫情影响致贫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采取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推进动能转换,新的格局加快形成。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增强发展新动能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对产业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支持企业主动求新应变、化危为机,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和增长极。新产业新业态逆势增长,顺应疫情催生的新需求、新模式,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网上购物、直播带货持续火热,居家办公、远程问诊、在线教育等行业快速扩张。智能化、科技型产品较快增长,6月份3D打印设备、智能手表、充电桩等产量均增长40%以上。截至6月底,已有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领域116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疫情防控助推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壮大,5G等新型基础设施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5%、2.3%、0.4%,集成电路、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建筑工程机械产量分别增长16.4%、82.1%、7.1%。创新创业创造向纵深拓展,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推广。启动“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2020)”,促进大中小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创新。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开展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工作。提前半年全面完成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星座部署。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基本完成。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快落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创建,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大。
(六)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沉着应对疫情对经济带来的巨大冲击,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主动谋划推出一揽子改革安排,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推广疫情防控中主动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简化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办理手续,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二季度日均新增市场主体8.4万户,比一季度增长121.4%。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颁布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等意见。下放土地审批权,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服务业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应急救援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全面实施注册制,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等支持政策,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网上举办第127届广交会,帮助外贸企业保订单、保市场,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同相关国家开通人员往来“快捷通道”,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高质量稳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海外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欧班列安全稳定高质量运行,助力稳定国际供应链。二季度以人民币计价的出口由一季度的下降11.4%转为增长4.5%;实际吸收外资由一季度的下降10.8%转为增长8.4%。积极有力应对国际经贸环境变化,积极推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框架下的国际协调合作,同二十国集团成员一道落实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坚定维护我发展利益。
(七)着力保障民生,社会大局总体稳定。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针对疫情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社会民生服务保障工作。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和兜底帮扶持续加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抓紧研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案。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对我国公民参加基本医保的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阶段性扩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社会领域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应急调运、储备调节力度,主要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菜篮子”产品供给充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较好保障,粮油盐与肉禽水产蛋菜奶等食品的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有力保障武汉、北京等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能源供需衔接平稳有序,加强煤电油气运统筹调度,做好迎峰度夏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开展危化品、尾矿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上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下降13%,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0.1%。
总的来看,随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宏观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基本稳定,上半年总体符合预期,二季度回升势头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在这场疫情大考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超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和积累形成的综合国力得到进一步彰显,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的伟大力量得到进一步彰显。
在看到经济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的,也要看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快速扩散蔓延,我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在上升,国内经济仍在消化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对我影响加重,内需不足制约经济稳定恢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不容小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许多困难,就业民生保障面临很大压力。
对此,我们应当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在危机挑战中看到新的机遇,在世界变局中塑造发展新局,在短期波动中把握长期趋势,善于在复杂局面中抓住主要矛盾,又必须树牢底线意识,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解决操之在我的问题,灵活应变化解受制于人的挑战。
总的来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基本稳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提出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从目前执行情况看,计划完成情况总体符合预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民生保障指标进展顺利,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等环境保护指标完成较好,居民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等定性表述指标经过努力基本能够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等指标完成需付出更大努力。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特别重大,要认真贯彻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以来多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折不扣地抓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巩固国内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健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及早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持续抓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要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运行机制,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二)坚持不懈实施好已出台的各项宏观政策。落实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对企业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让利,完善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机制,有力有效保障基层运转。推动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好更加灵活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贷款成本明显下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以双创促进就业,加快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扩大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中央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规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宏观政策统筹协调,促进财政、货币、就业政策与消费、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切实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
(三)积极主动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让利政策,实施好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加大对外向型企业帮扶力度,完善出口退税方式,帮助外向型企业出口转内销。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帮扶企业通过技改、重组等方式实现升级转型。
(四)决战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针对疫情影响,聚焦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各项目标。精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对未摘帽的重点地区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深化细化落实扩大内需举措。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多元化需求,大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激活消费潜力,研究制定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土地、资金等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出台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制定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引导和倒逼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建设,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六)力保产业链供应链和粮食能源安全。着力提升国内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粮食能源安全。保持产业链稳定运行,提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和关键软件的稳定供应水平。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能源资源供应安全,持续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七)锐意创新增强改革开放动力。坚持改革和发展高效联动,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以高标准市场和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改革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财税金融等改革坚决防范风险。努力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支持力度,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实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各项政策。加强国际经贸合作,高质量稳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八)毫不动摇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好源头防控和系统推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经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体系和配套政策。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九)心系群众做好民生改善工作。切实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加大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力度,稳定居民收入预期。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落实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各项工作。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力防御洪涝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要求,分类指导各地做好经济工作,进一步调动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的精气神,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