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一、“十二五”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建设与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拥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能力,主体集聚、业态丰富、标准、环境优良的亚太地区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二)具体目标
——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水平。
——创建10个左右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打造多个国内外有影响力、交易额过千亿元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培育30家以上年收入过亿元的全国知名电子商务企业。
——运用电子商务手段,不断探索新型贸易和供应链模式,探索建立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指数,加速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全市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90%规模以上企业、50%以上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
——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成为本市重要的新兴产业。建成较为完善的物流、支付、信用、信息安全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和健全的市场规范与监管机制。
——集聚电子商务各类人才,形成电子商务发展梯次型人才队伍,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力量显著增强,建成一批实践基地,集聚一批领才和团队,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领域创业并带动就业的氛围。
二、“十二五”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建设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完善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互动发展、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连接贯通,基本形成技术先进、万商云集、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市场格局。
实施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框架,大力发展b2b市场,积极发展b2c市场,稳步推进c2c市场,鼓励丰富多样的电子商务市场形态不断涌现。以技术商品交易、钢铁和汽车交易、化工产品交易、有色金属产品交易、农产品交易以及消费者生活品交易和时尚品牌交易为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电子商务市场群体。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信息资讯、诚信评估、纠纷处理、交易促进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优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指数。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针对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网上投诉、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交易处理机制。
(二)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
建立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商业业态创新。加快国内外电子商务主体机构的集聚,形成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新元素,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功能性分支机构落户上海。
实施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技术应用与商务模式创新的有效结合。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射频识别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解决商品交易中的海量数据计算及利用、食品冷链物流、商品精细化管理等问题。支持建设电子合同谈判签约和电子单据服务平台,实现有形市场与虚拟市场、传统贸易与电子商务的无缝链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创新工程,支持成立电子商务创新联盟。重点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数据产业、商务地理信息系统、商品服务追溯系统。解决电子商务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市场拓展与企业财务盈利等关系问题。初步建立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体系,营造电子商务创新的良好环境,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创新实践活动。
(三)加快推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大力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贸易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兼并联合、企业上市、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批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的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具有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现代物流等功能的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平台,实现贸易全环节信息服务功能,为政府部门决策咨询和企业开拓市场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高完善工博会、购物节、跨国采购大会、华交会等国家和地区级展会运用电子商务的水平,探索举办国际网货交易大会等新型展会。积极支持b2b、b2c等各类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四)提升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
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加快传统企业改造升级,实现传统企业新发展。
实施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工程。加快传统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围绕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管理信息系统等环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主要运营环节上应用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发挥专、精、特、新的优势,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诸如广告宣传、商品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尽快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网络体系;传统企业加强与新兴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海内外市场。
(五)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
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高水平的电子商务集聚区,集聚上海、长三角及国内外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发展,形成集聚发展效应。
实施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工程。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共建机制,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集聚区。以现有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为基础,结合虹桥综合商务区、外高桥保税区、张江高新技术区的发展,建设东、西、南、北四个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中心城区则以商务楼宇为主,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的楼宇集中地。把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总部经济”汇集、创业企业孵化、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重要基地。培育和形成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
立足市场需求,积极营造环境,推动金融、保险、会计、会展等专业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积极鼓励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本市重要的新兴产业和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培育工程。鼓励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提供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已初具规模的一批具有影响力、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导向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发展,积极推动高附加值的电子商务衍生品的开发与应用。推动信息服务业企业联盟发展,建立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行业电子商务整体解决方案。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与国际电子商务市场接轨。
三、“十二五”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发挥市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的指导协调作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习惯思维方式,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全方位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发挥区县政府的作用,根据自身区域定位和产业发展,支持和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行业自律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二)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实行政策聚焦和工作聚焦,该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加强财政税收、贷款融资、土地规划、人才培养、政府监管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大力扶持该市电子商务的发展。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行先行先试。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和统计体系。
(三)资金保障
加大对该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与新型贸易现代化专项工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各类担保资金向电子商务倾斜。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发挥与国家参股设立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发展方向、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中早期项目。从调结构出发,调整现有的可以用作电子商务发展的各类政策性资金,盘活现有资金存量。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和中期票据等,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
(四)人才保障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培养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在电子商务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通过“筑巢引凤”,结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的实施,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构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本土电子商务高端人才、领才和团队不断涌现。针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创新创业需求,为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子女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配套服务政策。逐步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资质评定、职业资格分级等评价体系。重视电子商务学科教育,优化电子商务教学科目,创建电子商务创新基地和实践基地。发挥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认证体系,开展面向企业和市民的电子商务培训,将上海建成全国的电子商务人才教育高地。
(五)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外电子商务机构的沟通合作,联系国外政府部门和商会、研究机构等组织,建立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网络。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对外合作,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联合国贸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等国际与区域组织电子商务相关工作。举办中国(上海)电子商务国际论坛,推动电子商务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的广泛交流与推广。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和贸易规则的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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