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开首例“**罚单”:快递公司不查验包裹被罚
9月25日,沭阳县一家快递公司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怖主义法》被处15万元罚款。据悉,这是我国《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宿迁市首例根据《怖主义法》规定对违法企业作出的“罚单”。
8月 5日,沭阳县公安局在办理刘某等人涉嫌贩毒案件时,发现自2017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多次通过快递。随即展开侦查。“犯罪嫌疑人将藏匿在玩具娃娃中,通过快递,而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包裹进行查验和实名登记,造成通过寄递渠道流出。”据办案仲召杰介绍。
在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指导下,经过调取快递面单和现场视频监控,警方确认沭阳一快递公司有3家网点存在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箱验视。之后,该案被移送邮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9月25日,宿迁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据了解,本案中的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安检三项制度,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违反了《怖主义法》,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
警方希望通过本案,警醒教育大家,无小事。特别是寄递从业人员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认真履职,做到不收寄止寄递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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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廷江 江付国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