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不同意快件入柜 快递应兑现“快递送到家”
治理过度包装、加强跨境电商监管、维护商家经营自主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第四次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四审稿的多处修改内容回应了网购消费者的关切。
看点1 电商经营者应履行环保义务
在网店购买化妆品,收到的是笔记本电脑大小的纸箱,拿出填充物,取出的物品却只有掌心大小。
过度包装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对此,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
9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新国标从“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三方面对原有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赵国君说,卖家、平台要从源头减少过度包装,履行环保义务,实现快递绿色化。
看点2 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督管理
网购了进口奶粉、零食却查不到相应企业,网购平台也无法提供进口食品应具备的全部检验检疫等资料。一些消费者担心,买到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怎么办?
对此,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规。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银兴说,草案增加的规定,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也将为跨境电商进一步增长提供保障。
看点3 卖家侵权,平台责任减轻
如果因网购的水杯突然破裂而受伤,或是通过预约了美容却面容意外受损,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该如何划分责任?
草案四审稿中规定,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平台承担的责任由草案三审稿规定的“连带责任”改为“相应的补充责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介绍草案修改情况时说,一些社会公众、电商平台企业和法院的同志提出,草案三审稿关于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给平台经营者施加的责任过重,建议将“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与现行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相一致,四审稿草案做了相应修改。
看点4 完善商品服务交付规定
快递员送货上门,买家不在家,快递员找了别收,买家却并不知情。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将商品交由他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快件放入快递柜,就应该兑现“快递送到家”的承诺。
看点5 平台不得要求商家二选一
“双11”“618”等大促期间,某大型电商平台要求平台内商家必须退出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否则就要停止结款,更有甚者直接关闭部分商家的旗舰店,迫其“二选一”。
针对这种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草案三审稿做出了处罚规定。草案四审稿将罚款数额由“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分别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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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龙网-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