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鲜活农产品冷链运输实行全省免费流通
山东省政府为了提高当地农产品流通力度,8月24日,有关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全省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还设立专门区域供农户免费进场销售鲜活农产品。 方案要求,全省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在已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在尚未简化分类的地区,按照工商业用水价格中的较低标准执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全省范围内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冷藏车辆免费通行,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缩短查验时间,保持绿色通道高效、畅通。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其用地可按临时用地管理。 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应将向场内经营户收取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对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对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