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自提点 懒了快递员?

快递知识 2019-10-28 08:37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第一物流全媒体记者隋秀勇采写:

  近日,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陈先生遇到了一件颇为郁闷的事:9月4日,他从外地网购了两件灯饰品。包裹很快就送到了,但不是送货上门,而是以短信方式告知其凭借一串数字到小区外的自提点取货。


  对消费者这类遭遇,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为了自己少跑腿,直接将客户的包裹放到收货地址附近的自提点,以短信通知对方自取。笔者不禁要问:这难道就是快递公司设立自提点的目的?自提点到底应该方便谁?

  近年来,为了破解快递“最后100米”配送瓶颈,各个快递公司在人口集中的商业区、写字楼和居民社区,通过合作、自建等方式,设立了自提点。快递自提点,在提高快件的配送效率、降低快递员工作强度的同时,还能解决派送时间与客户接货时间错位,造成的两次甚至多次派送的问题。而且自提点在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方面也起到一定作用。

  正是由于自提点兼具这些优势,被看作快递末端派送的有效补充,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设立自提点。从这个角度来看,自提点达到多赢的效果。

  对快递公司而言,设立自提点,不可否认有“照顾”的初衷,但这必须是以不牺牲服务品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包裹配送时间与客户收件时间不符,且在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或者客户下订单时注明了自提的要求时,才能将包裹暂存在自提点。

  当然,不排除有的居民小区和写字楼,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非小区居民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许入内,快递员不得不将包裹置于自提点的情况。不过,笔者相信,对于这种情况,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能够理解。

  但是,在上门服务没有客观障碍的情况下,快递员没有得到客户同意而“主动”将包裹放在自提点,违背了自提点设立的初衷。而且,客户与快递公司是一种合约关系,快递员作为快递公司合约的执行者,必须履行公司的约定送货至指定地点,不然可能涉及违约。《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笔者认为,某些快递员“公器私用”,使本应方便于客户,为其提供多样化服务设置的自提点,在实际应用中变了味。这或许都是钱惹的祸。目前,快递员的薪金主要由底薪和提成两部分构成。门到门的服务显然会延长快递员的派件时间,进而影响收入。

  要让自提点还原最初的“味道”,快递企业需要加强员工在操作流程规范方面的培训,强化对末端派送作业的管理、监督,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这或能让陈先生们不再郁闷!

本文同期刊载于9月18日《现代物流报》第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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