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4次盗食充饥 检察院不起诉

社会热点 2023-06-25 02:52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检查院发布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发关注。流浪汉张某甲为生计所迫,克日。前后四次在玉环当地偷食物充饥,当地检查院认为,其步履情节较着轻细、危险不大,决定不起诉。
遵照中国检查网信息显示,张某甲1975年出生,家住贵州省桐梓县,浙江省玉环市无固定住处。1998年张某甲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2021119日至21日期间,张某甲为生计所迫,前后四次在玉环市某处,篡夺豆腐皮、豆腐泡、豆腐干、素鸡等豆制品,用于生食果腹,总价值约200元。第四次张某甲在偷窃豆腐皮时被商户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部门。因涉嫌偷窃罪,张某甲被玉环市公安局刑事扣留,后又移送市检查院审查起诉。
有媒体报道称,张某甲多年前就来到玉环打工,2021年春节后他回玉环时,发现使命岗位已经被人顶替了张某甲逼迫另觅工作,不巧时期手机、身份证丧失,不想让家人知晓现状,以是在街头起头了流浪生涯。
玉环市人民检查院不起诉决定钞缮道,张某甲的上述行动,情节较着轻细、危险不大,不认为是犯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划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根据《刑法》划定,个体情况下,构成偷窃罪罕见额起点,个体要达到数额较大的请求,但如果是频繁偷窃或入户偷窃则没有数额出发点的请求,遵照功令诠释的划定,两年内偷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如果有盗窃前科,认定时也会从严。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划定:对于情节轻细,按照刑法规定不必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查院可以或许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本案而言,当然只偷了代价200元的食品,但因是频繁且有前科,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截留法子也适合法律划定,检查院以其犯罪情节轻细,主观好心小,认罪态度杰出,没有造成严重功效为由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也适合法律划定,更体现了功令的温度和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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