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平老房被莫名强拆 仅赔6900元

社会热点 2020-12-06 19:40www.guomeikuaidi.com快递查询单号
12月3日,“汉滨区早阳镇群众房屋无故被拆除”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2019年7月,陕西安康胡先生老家138平的老宅“莫名”被镇政府腾退办强制拆除,法院终审判决早阳镇政府要对胡先生“进行安置”,但早阳镇镇长称需村民自己重新盖房,他们给审批手续。
 
5日,中共汉滨区委宣传部官微发布情况说明,称胡家老宅拆除前已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出现大面积垮塌,2017年10月,早阳镇从安全角度考虑将其纳入协议腾退范围,并口头达成拆除协议,遂于2019年进行拆除。
 
目前,汉滨区“12.3”舆情核查领导小组已责成早阳镇相关责任人立即登门向当事人诚恳致歉,将严格遵照法院判决,用足用活政策,妥善安置当事人。
 
 
 
拆除后现场(图源《华商报》)
 
12月3日,华商报《房子莫名被强拆,一家8口何去何从?安康市早阳镇自己重盖》一事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报道提到,胡家父母去世早,留了一套138平米的土坯房给两个儿子,但两人平时不住在老宅。
 
小儿子胡小军(化名)为了上班方便,带着妻女在关庙镇租了一间房,大儿子胡大军(化名)为了孩子上学,也在外租了一间房,但到了过年过节、或者亲戚朋友有事的时候,一家人还是会回到老家住上一段时间,直到2019年7月份被突然拆除。
 
胡小军称“事发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况且我们也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享受到任何政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也不理解。”当天,胡小军还报了警。
 
 
 
拆除后现场(图源《华商报》)
 
对此,镇政府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旧宅基地拆除还耕协议书”,协议书上有胡小军二叔的签名和手印,胡小军称“我二叔已经近80岁高龄,他怎么会懂这些?何况我们的房子二叔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委托权,他没有资格签这份协议。”
 
为了维护自己权益,2019年10月,胡小军将早阳镇政府起诉至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经过调查,2019年12月27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早阳镇政府对胡小军的房屋强拆行为违法,责令早阳镇人民政府二个月内对原告进行安置。判决结果出来后,早阳镇人民政府提起上诉,2020年9月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且两个月内赔偿胡小军6900元。
 
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安置”,镇政府和胡小军的理解不同。
 
胡小军理解为应该为自己安置一套房,但早阳镇人民政府的答复意见书上写着请你们按照判决书内的时间要求尽快选择安全、便捷、没有地基的非基本农田建房地址,并向早阳镇九里村村委会、早阳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建房书面申请,镇政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补救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为你们办理宅基地审批,逾期责任自负。
 
12月3日,早阳镇镇长余尚坤对此解释称“村上对于要腾退的房子一直有公示,胡小军常年不在家所以他二叔签了字,在腾退工作中,镇上负责统筹,村上给落实,一共2千多户,我们确实存在程序上不合法,没有辨别出协议代签的笔迹真伪,这样的现象其实不止胡先生一家,依据政策与判决,我们已经将6900元赔偿到位,剩下的就需要胡先生自己去找宅基地,我们免费审批手续,然后他再自己建房。”4日,余尚坤针对判决书上“进行安置”四字予以解释“依据政策我们只能为其审批手续,胡先生得自己建房,如果生活确实出现困难,我们可以协助其申请民政补助,再或者他有购房需求,我们可帮他申请陕南生态移民搬迁政策5万元补助,没办法也没依据帮他去安置一套房。”
 
对于这样的执行,胡小军显然不满意。
 
5日,舆论进一步发酵后,汉滨区“12.3”舆情核查领导小组通过中共汉滨区委宣传部官微@汉滨发布HB 发布情况说明称,早阳镇九里村6组胡某业、胡某军兄弟二人所属房屋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所建,土木结构,共计138平方米。
 
 
 
胡某业、胡某军老宅平面图。
 
2005年,胡某业、胡某军相继携全家外出在西安、安康做生意和务工至今,目前两兄弟均在汉滨区关庙镇砂石厂租房居住。老宅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出现大面积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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