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优鲜APP发送商业短信案宣判:1毛钱短信退订

奇闻异事 2023-06-23 21:56www.guomeikuaidi.com奇闻异事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王女士注册使用“每日优鲜APP”后,“每日优鲜APP”向其发送了含有每日优鲜推广内容的商业短信,王女士按照短信指引进行退订时,花费1毛钱短信资费。

  王女士认为,“每日优鲜APP”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推送商业广告,侵害其合法权益,将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优鲜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确认每日优鲜公司《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中相关内容无效,提供有效的商业广告信息拒绝途径,赔偿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女士与每日优鲜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有效。每日优鲜公司向王女士推送商业短信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但王女士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1毛钱短信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在上诉期内即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因退订“每日优鲜APP”推广内容花费1毛短信费

  王女士在注册使用“每日优鲜APP”后,每日优鲜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11月11日、11月15日分别向王女士发送了有关每日优鲜平台推广内容的商业短信。

  王女士分别于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15日向每日优鲜公司三次回复“N”予以退订,其中向“1069185296”号码回复短信的过程中,产生了短信费用0.1元。每日优鲜公司在收到王女士退订短信后,未再向王女士推送商业短信信息。

  王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约定了可以向用户发送商业广告信息,属于非常典型的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当认定为无效。每日优鲜公司三次发送商业广告短信,且在王女士发送第一条退订短信后,仍继续发送商业短信的行为存在违约。由于发送退订商业推广短信,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应当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

  ,每日优鲜公司认为,双方合同的争议条款不存在无效情形,发送商业推广短信不应承担责任。

  商业广告短信不构成违约 1毛短信费由平台负担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这两条款对每日优鲜公司发送“订单信息、配送服务信息等与交易配送密切相关的信息”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告知和提示,也提供了“不希望继续接收”、“退阅或设置拒绝”的方式。条款内容本身也未免除每日优鲜公司责任、加重每日优鲜公司用户责任、排除每日优鲜公司用户主要权利,并均以加粗或加下划线方式进行了合理提示,履行了提示义务。

  法院认为,每日优鲜公司向王女士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有合同依据,不存在违约行为。 王女士按照短信退订指引,发送退订短信是属于行使拒绝接收权利的行为,并非义务履行行为。故王女士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每日优鲜公司赔偿原告王女士短信资费损失0.1元;驳回原告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每日优鲜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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