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3男子轮奸,少女却没报警!“男朋友”:她看

奇闻异事 2023-06-23 21:56www.guomeikuaidi.com奇闻异事
在遭到“男朋友”和2人强奸后,
 
女生李某没有报警。
 
直到一年后,此事被他人举报。
 
对此,“男朋友”竟说……
 
 
 
12 月 3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3 男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2017年,王某在网上通过 QQ 聊天认识了在校女生李某(未满 14 周岁),不久后两人在网上以男女朋友相称。案发前几天,朱某和李某还在案发小区有过身体的亲密接触,当时是李某自己带过来的避孕套。
 
2017 年 5 月的一天早上,王某、张某、赵某(案发时三人均未满 18 周岁)骑电动车,将受害人李某带到常州某小区 33 楼的平台,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强行对李某实施奸淫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赵某未能得逞。
 
三被告人称,觉得受害人看上去比较随便,决定对其实施轮奸。
 
值得警醒的是,案发后,受害人李某并未报警,还是一年后因为其他人举报后才得以案发。
 
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张某、赵某轮流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属共同犯罪,且有轮奸情节。赵某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减轻处罚。
 
最终判决如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近年来,侵犯未成年人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这类未成年人被性侵案,通常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因生理心理发育的不成熟和一些生活的不良习气。二是家长长期不尽监护职责,未成年人因没有得到家庭的庇护和教育而易遭侵害。
 
针对这类案件,法官郑重提醒,一方面除了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未成年女生的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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